首页案例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


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,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大学路7号,主要职责有:
(一)起草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,拟订相关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拟订全市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实施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领域的行业管理;指导全市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体制改革;指导、协调全市重大文化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活动。
(三)指导、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;指导艺术研究、创作与生产,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。
(四)指导、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;指导全市图书馆、群众艺术馆、文化馆(站)和基层文化建设。
(五)组织推进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;规划、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,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。
(六)拟订全市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推进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;组织、指导全市文化创意、动漫、网络游戏产业发展。(七)指导、管理全市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市场工作;对从事演艺活动、影视剧节目制作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。
(八)指导、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;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频率的技术规划、管理;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;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、监测和安全播出;负责对电影、广播电视节目、卫星电视收录节目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(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)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进行监管;管理全市电影发行、放映工作。
(九)指导、管理全市新闻出版、著作权工作;对全市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等的出版、印刷、复制、发行等活动进行监管。
(十)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,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。
(十一)依法承担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、文物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。
(十二)管理对外文化工作;参与指导对外文化宣传工作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,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。
(十三)管理市文物局。(十四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相关案例

  • 智汇山东教育TV

    青岛山教影视文化信息传播中心是一家专业影视制作机构,是青岛市为数不多几家持有广电...

    山东建筑大学文化产品...

    山东建筑大学(Shandong Jianzhu University)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类专业为特色,并兼有...

    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...

    经侦大队主要负责对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,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,妨害公司...

-隐私声明-合作伙伴-加入我们-网站地图-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2006~2025 青岛联科时代科技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. 鲁ICP备14035067号
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,风险自负。

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631号

热线电话:0532-85900882      监督投诉:0532-66633666
地址: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1号楼5层
客服QQ:2579198259 | 155049410
邮箱:sales@linkthink.cn 传真:0532-8590-0882